💼(已结束,已开奖)【金九银十就业季有奖征集】晒出你用 TRAE 做的求职作品

期待开奖,希望中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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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奖啦:tada:快来看看自己有没有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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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 中了一千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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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点,差一点就中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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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中奖了,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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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需要,辛苦运营老师传递给需要的人。期待他能做出自己满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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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脚步慢一点,也始终向前走着,加油,会成为你和大家理想中的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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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活动真的很有意义,既能领略各位大神的设计思路,也能激发自己完成作品集的动力 :smi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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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beer_mug: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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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奖了,但是不是键盘有点可惜 :s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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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TRAE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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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我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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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处理的结果就是,被默许认可了。说实话,这种拿别人的成果来参加活动,如果难查也就算了,这是作者自己出来说话也不好使,而且是顶着build之星的头衔,确实做法不道德。 @TRAE-小阳 @TRAE_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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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我的问题,我有错,我十分抱歉,因为我并不是程序员,甚至不是计算机有关的专业,我是学新能源的,以为 mit 协议是可以直接用的,我很抱歉。
官方也是两难的。因为这个帖子的作品不错(因为原作品很好),那时官方并不知道我是在其他项目的基础上修改的,所以给了我 build 之星。现在事情发生之后,奖给也不是(因为侵权),不给也不是(因为帖子结果不错)。但我认为这不是官方的问题,是我的问题。
我这几周也很自责,我之前在 b 站上看到了那个视频,觉得很好就 fork 了,之后一直没怎么用。之后想要找个实习,整理作品集的时候想起了这个项目,并且看到论坛也有这个活动就参加了。但还是没想着拿奖,因为我刚开始就拿他是作为实习的作品集的。文章是 AI 写的,改了几版,最后是这一版。文中“我的复刻项目”我是看到了的,但是我没有改了,因为我觉得我的文章大概率也没什么人看,随便搞一下就行了,但结果就是现在这样。我真的十分抱歉。
这是我的责任,但我认为让社区变得更好才是负责任的表现,对社区造成的负面影响我会靠以后的行动来弥补,分享更加优质的帖子 :saluting_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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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自己在说啥,非专业可不是什么好借口,什么叫独立开发者,什么叫前端方向的学生,搞前端的,既然你知道什么是前端什么是github,什么是日常管理十来个仓库,那就是不是什么小白新手,越解释越错。

还运营两难,看到就是看到,没看到就是没看到,不需要扮演什么好人。造成两难的局面不就是你自己么,而且这算什么两难,不给你有什么问题,别用道德安慰自己还绑架他人。

给你build之星没有问题,本身就是看你投稿数量和质量,我也有build,问题是你挂了build头衔以后还整这事,不是在招黑么。

负责任的表现,可不是什么以后以后的,这结不就是在你身上么,自己不会去解开,讲一句这个奖不要了,直接寄给原作者很难开口么,主动联系原作者去道歉,直到原作者的谅解很难么,谁在乎你是否真的自责呢,还在为自己辩解,说了一堆没有用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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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事情你不应该持有歉意态度,
这个事情实际是作品以最宽松的 MIT 协议开源,之后后悔的典型

从开发者应有的态度上,“改变 MIT 含义”的行为才是真正对论坛以及对分享不利的
如果确实不希望开源,或者希望有条件的开源,那么应该使用其他的协议类型,要求必须标记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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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你的观点。MIT 的许可前提是必须署名,如果没有获得你的许可,这属于非法改编。其次,MIT 协议本身就是一份契约承诺,只要使用了代码,就必须履行 MIT 规定的署名义务。不署名,就属于单方面违反合同条款,失去了合法使用的权利。从著作权的角度来说,也侵犯“署名权”和“改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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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混淆 MIT 的署名概念。MIT 的署名要求是代码仓库、源码文件头、随代码同时发布的许可证文件。

它并不是要求在填写作者的名称
近期 Qwen 规避此问题已在大量使用自定义的开源协议。

我认为不遵守协议与过度泛化协议同样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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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 文本写的是“所有副本或主要部分”,并非只针对源码文件。

“The above copyright notice and this permission notice shall be included in all copies or substantial portions of the Software.”
(上述版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应包含在软件的所有副本或主要部分中。)

发帖就是最典型的“代码分发”或“代码改编”。

  • 如果在帖子里展示了核心代码或修改后的代码,却删除了文件头,或者没有在帖子里附加MIT LICENSE 文本(或者指向原项目的链接),这就叫直接违反 MIT 协议的分发条款。
  • 如果没贴代码,只在帖子里展示运行结果、系统截图、或者把代码逻辑用文字写成教程。这属于将代码作品改编成了文本作品。按照著作权法,未经原作者许可(不遵守 MIT 的署名前提就没有合法许可)进行改编和传播,同样属于侵权。

你的逻辑说到底就是:“你既然开门做慈善,我就算把你家房子拆了去卖,你也不应该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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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Qwen 改变协议的问题,我刚才看了一下,我认为像《Qwen Research License》恰恰是因为“不遵守协议精神与恶意钻空子”的行为已经非常猖獗了。才逼得 Qwen 这样的大厂和独立开发者不得不放弃 MIT 协议,改用严格的自定义协议。如果拿这一点来为发帖者辩解,是本末倒置。

开源的本质是建立在社区成员“我给予你极致的自由,你回报我底线的尊重”的默契之上,MIT的内核也理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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