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摘要:
将用户的大白话自动转换为法律专业术语,用于精准搜索匹配法律依据,根据场景自动分类,給出维权/操作指引。再复杂的法律问题都能一键拆解+解答
2.背景:
法律爱业余爱好者 用 SOLO 更方便、更简单的为百姓解决问题
3.实践过程:
一、核心工作流
当用户输入 /找法律 + 法律问题时,严格按以下步骤执行:
步骤 1:智能提取–从用户的大白话中自动拆出要素,不需要向用户逐一确认,自动判断输出侧重点。如果信息明显不足,进入步骤 7 的追问流程。 新增逻辑:提取过程中同步对比场景库,标记未匹配的高频未覆盖关键词,推送至扩展候选池。
2. 复杂问题自动拆解(1 拆 N)
3. 意图自动识别(不用你说,自动懂)
4. 场景自动分类(不用你选 )
5. 关键词自动扩展(帮你补法律术语)
6. 自动纠错(旧法/废止法自动替换)
7. 极简追问(最多只问 1 题)只在信息不足时问
二、权威数据源(自动选择,扩展适配,优先官方)
-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
- 中国政府网(gov.cn)
- 最高人民法院(court.gov.cn)
-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三、抓取降级策略7
- 优先 WebFetch 直接抓取
- 失败 → 自动使用 r.jina.ai
- 仍失败 → 自动启动 agent-browser
四、全自动清洗与格式保留
- 只保留正文,去除广告、关注语、推荐阅读
- 表格原样转为 Markdown 表格
- 图片只保留链接,不下载、不占空间
- 不篡改、不总结、不脑补法律内容
五、输出固定格式(新增扩展适配)
每个法律问题生成一个独立的 Markdown 文件,严格使用以下模板,新增扩展相关字段:
id: law-YYYY-MM-DD-NNN
title: 【根据问题自动生成标题】
source_type: law
source_url: 官方来源链接(多个用逗号分隔)
author: 发布机关
published_at: 发布日期
captured_at: YYYY-MM-DD
content_type: legal-text
status: complete
extend_status: 常规场景 / 扩展场景(标注是否为新增扩展场景)
extend_version: v6.0-YYYYMMDD(扩展场景版本号)
tags:
- 法律法规
- 【自动匹配的场景标签,如:民间借贷/劳动纠纷/网络侵权(扩展)】
- 【自动匹配的法律名称标签】
- 【扩展标签:如"网络暴力"“虚拟财产”】
attachments:
【法律名称】
基础信息
- 文号:XXX
- 发布机关:XXX
- 发布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生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效力级别:法律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当前状态:有效 / 已修改 / 已废止 / 新增(标注扩展法规状态)
- 适用场景:XXX(用大白话描述,普通人秒懂,扩展场景标注"【新增】")
- 扩展说明:(仅扩展场景显示)本场景为V6新增,适配XXX用户需求(如"网络暴力维权")
大白话核心解读
(100 字以内,用普通人能懂的语言概括这部法律/这条规定的核心内容,扩展场景需明确说明新增适配点)
关键条款(高亮版)
【核心】第 X 条
原文内容……
简单说:用大白话解释这条规定的含义
【重要】第 X 条
原文内容……
简单说:用大白话解释这条规定的含义
【相关/新增】第 X 条(扩展场景专属)
原文内容……
简单说:用大白话解释这条新增/修订条款的含义
相关法规(按优先级排列)
| 优先级 | 法规名称 | 与本案关系 | 扩展说明 |
|---|---|---|---|
| 【优先看】 | XXX法 | 直接适用 | 常规/扩展 |
| 【参考看】 | XXX条例 | 补充参考 | 常规/扩展 |
| 【拓展看】 | XXX司法解释 | 深度理解 | 常规/扩展 |
维权/操作指引(根据意图自动生成)
以下内容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生成,仅供参考。
第一步:XXX
(具体操作步骤,扩展场景需适配新流程,如"网络侵权证据保全")
第二步:XXX
(具体操作步骤)
第三步:XXX
(具体操作步骤)
重要提醒
- 本结果仅供理解与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 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以实际情况为准
- 法律法规可能更新,请以最新版本为准
- 如有诉讼需求,请注意诉讼时效
- 【扩展场景专属】本场景为新增适配场景,相关法规可能处于修订阶段,建议核实最新政策
六、文件保存规则(新增扩展适配)
七、场景库动态扩展体系
7.1 自动化扩展(批量新增场景/术语)
7.1.1 基于用户提问日志的自动挖掘 python完成
7.1.2 基于官方法规更新的自动同步
定时任务(每日凌晨2点):
解析规则:
提取法规名称、生效日期、适用领域;
匹配现有场景库,未匹配则生成新场景候选;
自动更新旧法替换规则库
八、完整执行流程图
用户输入 “/找法律 +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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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1:智能提取 │ ← 提取6要素,标记未匹配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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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2:问题拆解 │ ← 复杂问题→多个子问题,标记扩展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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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3:意图识别 │ ← 判断输出侧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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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4:场景分类 │ ← 匹配法律领域,触发扩展候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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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5:关键词扩展│ ← 大白话→法律术语,适配扩展术语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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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6:旧法纠错 │ ← 自动替换废止法律,动态更新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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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7:场景扩展 │ ← 生成扩展候选,推送人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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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8:追问? │ ← 信息不足?最多问1题(选项可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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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Search 搜索 │ ← 官方数据源优先,适配扩展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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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Fetch 抓取 │ ← 降级策略:3级,适配扩展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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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清洗+格式化 │ ← 去噪声、保原文,标注扩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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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模板生成输出 │ ← 固定格式,新增扩展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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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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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存到指定路径 │ ← 自动命名,区分扩展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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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扩展效果统计 │ ← 记录匹配率,用于优化扩展策略
└─────────────────┘
九、特殊场景处理
9.1 多法律交叉问题
当一个问题涉及多个法律领域时:
分别搜索每个领域的相关法条,包括扩展场景法条;
在输出中按领域分章节呈现,扩展场景标注"【新增】";
在"相关法规"部分标注交叉引用关系,扩展场景单独列示。
9.2 找不到精确法条时
扩大搜索范围(使用更宽泛的关键词),包括扩展场景关键词;
搜索类似案例或司法解释,优先匹配扩展候选库;
基于法律原则给出分析,扩展场景标注"【新增场景参考】“;
明确标注"未找到精确对应法条,以下为最相关的法律规定(含新增扩展场景参考)”。
9.3 用户描述涉及刑事犯罪时
先判断是否可能构成犯罪(如诈骗、侵占、故意伤害);
如果涉及刑事,同时搜索刑法相关条文,适配扩展场景(如"电信诈骗");
在输出中明确区分民事途径和刑事途径,扩展场景补充专属维权指引;
提醒用户"如涉嫌犯罪,建议立即报警",扩展场景补充对应报案流程。
9.4 时效相关问题
自动检查并提示常见诉讼时效,新增扩展场景时效适配:
民事诉讼一般时效:3 年
劳动仲裁时效:1 年
工伤认定时效:1 年
人身损害赔偿时效:3 年
扩展场景专属时效:如"网络侵权"诉讼时效适配《民法典》最新解释。
9.5 扩展场景专属处理
新领域场景(如"数据泄露"“AI侵权”):优先引用最新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地方特色场景(如"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充地方性法规适配;
新业态场景(如"灵活用工"“直播带货”):结合行业规范和现有法律综合分析
十、质量检查清单
输出文件保存前,自动检查以下项目,新增扩展相关校验:
YAML frontmatter 所有字段已填写(含扩展相关字段)
基础信息完整(文号、发布机关、日期、效力级别、状态、扩展说明)
大白话解读不超过 100 字,扩展场景明确标注新增适配点
关键条款包含原文和大白话解释,扩展场景新增条款标注清晰
相关法规按优先级排列,扩展说明标注准确
所有引用的法律均为现行有效版本,扩展场景法条匹配准确
文件名符合命名规范(含扩展版本)
保存路径正确(区分常规/扩展场景)
无广告、无噪声内容
包含"重要提醒"免责声明,扩展场景补充专属提醒
扩展场景的匹配置信度≥80%
扩展版本号标注准确
扩展日志记录完整(扩展人、时间、审核状态)
十一、扩展维护与优化
11.1 日常维护
每日:检查法规更新,同步扩展候选库;
每周:审核扩展候选场景,发布小版本更新;
每月:全面校验扩展场景匹配率,优化术语映射;
每季度:合并扩展场景,清理低频/无效场景,发布大版本更新。
11.2 效果评估指标
指标 说明 达标值
扩展场景匹配率 扩展场景的用户提问匹配成功比例 ≥90%
法条准确率 扩展场景关联法条的准确性 ≥95%
用户反馈满意度 扩展场景输出的用户好评率 ≥85%
扩展生效时效 从候选生成到发布生效的平均时间 ≤24小时
11.3 优化策略
低匹配率场景:补充关键词,优化分类规则;
高投诉场景:重新校验法条关联,调整解读内容;
低频扩展场景:合并至相似场景,或下线处理;
法规修订场景:实时同步替换规则,更新解读内容。
例1:
id law-2026-04-17-003-v6.0
title 政府信息应该公开却不公开,该如何维权
source_type law
source_ur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__2019年第12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 https://www.moj.gov.cn/policyManager/policy_index.html?showMenu=false&showFileType=2&pkid=bcbb4054a2d04e6e8f91b95f89bb26c0
author 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published_at 2019-04-03
captured_at 2026-04-17
content_type legal-text
status complete
extend_status 扩展场景
extend_version v6.0-20260417
tags
attachments
政府信息应该公开却不公开,该如何维权
基础信息
文号:国务院令第711号(条例);法释〔2025〕8号(司法解释)
发布机关: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9年4月3日(条例);2025年5月19日(司法解释)
生效日期:2019年5月15日(条例);2025年6月1日(司法解释)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当前状态:有效
适用场景:政府信息依法应当公开但行政机关不公开、不答复或拒绝公开,公民需要维权
扩展说明:本场景为V6新增扩展场景,适配"政府信息公开维权"用户需求,涵盖申请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四重维权途径
大白话核心解读
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如果政府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你可以先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被拒绝或不理你,可以向上一级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整个流程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和法定程序,法律站在你这边。
关键条款(高亮版)
【核心】第五条(公开原则)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简单说: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总开关"——政府信息原则上都必须公开,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少数例外情况才能不公开。如果政府拿不出合法理由就不公开,那就是违法的。
【核心】第十三条(公开范围)
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简单说: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内部事务信息外,其他政府信息统统应该公开。公开方式有两种:政府自己主动公开,或者你申请后政府公开。
【核心】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主动公开范围)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简单说:这15类信息政府必须主动公开,不需要你申请。包括政策文件、财政预算、征地拆迁、行政处罚、公务员招录等老百姓最关心的内容。第二十一条还规定市县级政府要额外公开市政建设、土地征收、社会救助等信息。
【核心】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申请公开的权利和方式)
第二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九条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简单说:任何公民都有权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申请时写清楚三样东西:你是谁、你要什么信息、你要什么形式的信息。可以邮寄、网上提交,甚至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填)。
【核心】第三十三条(答复期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简单说:政府收到你的申请后,能当场答复就当场答;不能的,20个工作日内必须答复。特殊情况最多再延长20个工作日,但必须告诉你原因。超过期限不答复就是违法。
【核心】第三十六条(答复方式)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简单说:政府收到申请后必须给明确答复,不能装聋作哑。无论同意公开还是拒绝公开,都必须给你书面回复并说明理由。如果答复"信息不存在",必须证明已经认真检索过了。
【重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不予公开的法定情形)
第十四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第十五条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简单说:只有三种情况可以不公开:①国家秘密和危及安全稳定的;②别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③内部事务和过程性信息。注意第十六条用的是"可以"不公开,不是"应当"不公开,政府有裁量权。
【重要】第五十一条(救济途径——最关键的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简单说:【新增术语: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这是维权的"总钥匙"。政府不公开信息侵犯了你的权利,你有三条路:①向上级投诉举报;②申请行政复议;③向法院起诉。三条路可以任选,也可以依次进行。
【相关/新增】司法解释第一条(法院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涉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告知政府信息无法提供或者不予处理的;(二)行政复议机关对不予公开行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三)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申请内容的;(四)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的;(五)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其他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简单说:【新增术语:行政公益诉讼】这是2025年6月1日刚施行的最新司法解释,明确了法院必须受理的5种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类型。不管政府是直接拒绝、说找不到、还是给的信息不对,你都可以起诉。
【相关/新增】司法解释第五条(举证责任在政府)
被告对其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等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主张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就其已尽合理检索义务等事实举证或者作出合理说明。
简单说:打官司时,政府必须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如果政府说"信息不存在",必须证明已经认真找过了。你不需要证明信息一定存在,政府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找不到。
【相关/新增】司法解释第十一条(法院判决政府公开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一)被告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拒绝或者部分拒绝公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被诉不予公开决定,并判决被告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二)被告对原告要求公开的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答复,原告请求判决被告公开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三)被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能够作区分处理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能够公开的内容;(四)被告以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为由不予公开,但第三方在诉讼程序中同意公开且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可以公开的,判决被告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
简单说:法院判决政府败诉后,政府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四种情况法院会判政府公开:①无理拒绝;②逾期不答复;③能部分公开却全部拒绝;④第三方同意公开。
相关法规(按优先级排列)
优先级 法规名称 与本案关系 扩展说明
【优先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 直接适用,核心依据 常规
【优先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8号) 直接适用,诉讼核心依据 扩展
【参考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程序依据 常规
【参考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程序依据 常规
【拓展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 行政复议具体审查标准 扩展
维权/操作指引
以下内容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生成,仅供参考。
第一步: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确定申请对象:根据条例第十条,谁制作的信息谁公开,谁保存的信息谁公开。先搞清楚你要的信息归哪个部门管。
撰写申请书:包含三项内容:
你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所需信息的名称、文号或具体描述(越详细越好)
获取方式(纸质/电子、邮寄/自取)
提交方式:
线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线提交(推荐,留有电子记录)
邮寄:用EMS寄送给该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保留邮寄凭证和签收记录)
当面:到政府部门办公现场提交(要求对方出具接收凭证)
保留证据:无论哪种方式,务必保留申请记录、提交凭证、签收回执。
第二步:等待答复(20个工作日)
政府一般应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最长可延长20个工作日(需书面告知你理由)。
如果政府逾期不答复,直接进入第三步维权。
如果政府拒绝公开,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审查理由是否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法定不予公开情形。
如果政府答复**“信息不存在”**,注意:政府必须证明已经尽到了合理检索义务(司法解释第五条第六项)。
第三步:投诉举报(最快捷)
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一般是县级以上政府办公厅/室)投诉举报。
投诉时附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政府答复(或逾期不答复的证明)、你认为政府违法的理由。
主管部门查证属实后,应当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条例第四十七条)。
第四步:申请行政复议
期限:知道政府答复之日起60日内申请;逾期不答复的,自期满之日起60日内申请。
复议机关:一般向作出答复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
复议内容:要求撤销政府的不予公开决定,责令其重新处理并公开信息。
复议结果: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根据司法部指导意见,复议机关应当重点审查政府是否履行了检索义务、不予公开理由是否充分。
第五步:提起行政诉讼(终极手段)
期限:
不服复议决定的: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直接起诉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政府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
逾期不答复的:答复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
管辖法院: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复议维持的,也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费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举证优势:被告(政府)对不予公开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你不需要证明信息一定存在。
胜诉判决:法院判决政府败诉后,政府须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维权路径总结
Plain Text
提交申请 → 等待答复(20个工作日)
↓ 不答复/拒绝公开
投诉举报(向上一级)→ 最快捷
↓ 不满意
行政复议(60日内)→ 较正式
↓ 不服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15日/6个月内)→ 最权威
重要提醒
本结果仅供理解与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以实际情况为准
法律法规可能更新,请以最新版本为准
关键期限:行政复议60日、行政诉讼6个月(直接起诉)或15日(复议后起诉),务必在期限内行动,过期将丧失权利
保留证据:每一步都要保留书面材料、邮寄凭证、签收回执等,这些是后续维权的基础
申请要具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描述越具体越好,模糊申请容易被以"内容不明确"为由退回
免费维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身不收费,行政诉讼也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司法解释已更新: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最新司法解释(法释〔2025〕8号),旧司法解释同时废止,已为您自动使用最新有效法律
本场景为新增适配场景,相关法规可能处于修订阶段,建议核实最新政策
如涉及征地拆迁、环保等领域的政府信息不公开,建议咨询专业行政法律师
例2:
被人P图造谣网暴了怎么办——网络暴力维权全指引
基础信息
文号:民法典主席令第四十五号;两高一部指导意见(2023年9月20日)
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发布日期: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2023年9月20日(指导意见);2024年8月1日(《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生效日期:2021年1月1日(民法典);2023年9月20日(指导意见);2024年8月1日(治理规定)
效力级别:法律 / 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章
当前状态:有效
适用场景:被人恶意P图、造谣诽谤、遭受网络暴力攻击,需要维权
扩展说明:本场景为V6新增扩展场景,适配"网络暴力维权"用户需求,涵盖民事、行政、刑事三重维权途径
大白话核心解读
被人P图造谣网暴,对方同时侵犯了你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你可以通过三条路维权:①要求平台删除侵权内容;②报警让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对方;③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对方还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最高判3年有期徒刑。
关键条款(高亮版)
【核心】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肖像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简单说:P图就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侵害肖像权。不管对方是不是为了赚钱,只要没经过你同意把你的照片P了发出去,就违法了。这条是民法典新增的亮点——以前还要求"以营利为目的"才算侵权,现在不需要了。
【核心】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简单说:造谣就是诽谤,网暴就是侮辱。只要对方说的话、发的东西让你的社会评价降低了,就侵害了你的名誉权。
【核心】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侵害的救济)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简单说:你的肖像权、名誉权被侵犯了,你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删帖)、消除影响(发澄清声明)、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而且这些请求不受3年诉讼时效限制,随时可以主张。
【核心】第九百九十七条(人格权侵害禁令)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简单说:如果对方正在疯狂P图造谣传播,你可以紧急向法院申请"禁令",让法院立刻命令对方停下来。这是民法典新增的制度,专门对付这种紧急情况。
【重要】第一千零二十八条(媒体更正删除权)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简单说:如果造谣内容发在某个平台或媒体上,你有权要求平台删除。平台不删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指导意见第2条(网络诽谤罪)
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简单说:【新增术语:网络诽谤】在网上造谣传谣,如果情节严重(如转发超500次、浏览超5000次),可能构成诽谤罪,最高判3年。
【重要】指导意见第3条(网络侮辱罪)
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简单说:【新增术语:网络暴力】在网上骂人、网暴、人肉搜索,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最高判3年。
【相关/新增】指导意见第11条(公安机关协助取证)
对于被害人就网络侮辱、诽谤提起自诉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害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要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查明行为主体,收集相关侮辱、诽谤信息传播扩散情况及造成的影响等证据材料。
简单说:网络维权最大的难点是找不到人、取不到证。这条规定明确:你取证有困难时,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帮忙查对方身份、收集证据。
【相关/新增】指导意见第15条(人格权侵害禁令)
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
简单说:这是"两高一部"指导意见对民法典禁令制度的落地细化,明确网络暴力受害者可以申请禁令,法院应当及时受理。
【相关/新增】指导意见第8条(从重处罚情形)
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2)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4)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的;(5)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简单说:【新增术语:AI换脸侵权】如果对方用AI换脸、深度合成等技术来P图造谣,属于从重处罚情形,法院会判得更重。
相关法规(按优先级排列)
优先级 法规名称 与本案关系 扩展说明
【优先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 直接适用,肖像权+名誉权核心依据 常规
【优先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直接适用,网络暴力维权核心依据 扩展
【优先看】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2024年8月1日施行) 直接适用,平台治理义务 扩展
【参考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刑事追责依据 常规
【参考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依据(拘留+罚款) 常规
【拓展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网络侵权案件审理细则 常规
【拓展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人肉搜索、隐私泄露维权依据 扩展
维权/操作指引
以下内容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生成,仅供参考。
第一步:立即固定证据(最关键!)
截图保存:对每一条P图、造谣、网暴内容进行截图,截图必须包含:发布者账号名、发布时间、完整内容、点赞数、转发数、评论数。
录屏存证:从打开页面到浏览完所有侵权内容的完整录屏,不要中断。
链接保存:复制每条侵权内容的完整URL链接,存入文档。
电子证据固化(推荐):
使用第三方电子证据平台(如"存证云"“联合信任时间戳”)生成时间戳证书;
或到公证处对网页内容进行公证保全(费用约1000-3000元,法律效力最强)。
保存被侵权影响证据:如因网暴导致工作受影响、精神受损害的就医记录等。
第二步:通知平台删除侵权内容
通过平台投诉通道提交侵权投诉,附上证据截图和链接。
要求平台:删除侵权内容、断开链接、对侵权账号进行处理。
根据《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第十五条,平台发现网络暴力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
平台不处理的,平台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步:报警处理(行政途径)
带上所有证据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报案后务必索要报警回执,这是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第四步:向法院起诉(民事途径)
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即你的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
停止侵害(删除所有侵权内容)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侵权平台公开发布道歉声明)
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1000-50000元,严重者可更高)
准备材料:民事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截图、录屏、公证材料、报警回执等)。
特别提示:可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紧急制止侵权行为。
第五步:刑事追责(情节严重时)
如果P图造谣网暴情节严重(如转发超500次、浏览超5000次、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对方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刑事自诉: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证据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公安机关协助取证)。
公诉转刑事:如果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情形(如大范围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应当主动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
如涉及"人肉搜索"泄露个人信息,还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重要提醒
本结果仅供理解与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以实际情况为准
法律法规可能更新,请以最新版本为准
诉讼时效:人格权侵害的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赔偿损失请求权适用3年诉讼时效
证据是核心:网络侵权内容随时可能被删除,务必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建议做公证保全
不要以暴制暴:不要反过来网暴对方,否则你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平台责任:平台有义务及时处理网络暴力信息,不处理的可以追究平台连带责任
本场景为新增适配场景,相关法规可能处于修订阶段,建议核实最新政策
如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建议同时寻求心理咨询帮助,相关就医记录可作为索赔依据